我校召开就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1-06-14浏览次数:480

  6月13日下午,我校在逸夫图书馆第一会议室召开学生工作会议,传达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相关工作。院长汪建利、党委副书记李家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汪建利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毕业生就业工作非常重要,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校各部门和院系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他要求,各院系要合理安排毕业生离校阶段的各项工作,群策群力完成目标任务。
  李家祥指出,院系行政负责人是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贯彻《通知》过程中起全面把握和监督的作用;院系分管是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四不准”,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毕业班辅导员是具体操作者,一定要把学校每一项规定准确执行到位。他要求全校各院系各部门要在行动上与《通知》要求保持一致,扎实做好毕业生离校阶段的就业工作,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准确掌握政策、求真务实工作、确保实现目标。
  会上,学生处长庄丹娅传达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了目前学校总体就业状况和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工作安排。

  各院系行政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初等教育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和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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