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1-03-04浏览次数:1073

  1月24日,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的通知,我校被评为“201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这是我校在全省六次就业评估中五次荣获“先进集体”称号后的又一殊荣。
  多年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坚决落实人、财、物、场地“四到位”要求,层层实施“一把手”工程,大力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扎实推进就业工作模式改革,着力加强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坚持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年一个台阶,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2010年我校共有毕业生3433人,其中本科毕业生2427人,专科1006人,初次就业率本科为96.62%,专科为96.32%,圆满完成了年度就业目标任务,毕业生安全、顺利、文明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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