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03-06浏览次数:154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近日下文(皖教工委[2007]1号),决定授予我校等29所高校为“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文件指出,为了推动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8号文件的全面贯彻落实,在2006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我省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量化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各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特色、创建性以及在全国产生的影响,经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综合评议,决定授予我校等29所高校为“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决定希望,荣获“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加强和改进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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